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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百六十一章 不敢违 (第5/7页)
种解释——非谋逆谋叛大罪,非不战而逃,战败而降,引敌入寇等极恶大罪,不株连家人,这是律法的进步。如果非大罪就要株连家人,这是开历史倒车。 他还记得张寿说,汉时有动不动就族诛这个大杀器摆着,杀了一个人不解恨,那么整族诛灭就完了,天子犯不着把那些心存怨念的人留着为奴,觉得这么做不够利落。 就连遭受腐刑后写了《史记》的司马迁,据说都在武帝末年被秘密处死,何况他人? 而到了唐时,所谓重臣动辄得罪,处死之外,宫廷受杖而后流放的也比比皆是,但也常有阖家籍没为奴的,比如大名鼎鼎的上官婉儿,就是一朝从相门女沦落为宫中奴婢。 直到宋时,优待士大夫,流放贬死的多,子孙累及不能出仕的也不少,而武将的待遇则是相对要严酷很多,但也少见沦为奴婢之事。 只有辽金元这种夷人的朝廷,方才有这种动辄将官宦以及良家子贬为奴婢的恶习。 张寿没有对四皇子说的是,历史上那最后两个王朝。明朝先是开历史倒车,把殉葬这种极其残酷的制度从不知道哪个犄角旮旯给重新拎了出来,直到英宗时期才废除,然后,一代代皇帝不但常因小事处死官员,甚至还累及家属籍没为奴。 朱棣不提,被明代大臣热烈称颂为仁宣之治的朱瞻基,就曾经因为旧日老师告过状,做出过杀了老师,然后把老师叔父和族弟一家也给抄了,把人家幼子阉割为火者这种事。 而到了清朝,那就更加变本加厉了,不但是汉官汉人动不动就与披甲人为奴,就是满人自己,那也是昔日金枝玉叶,一朝落魄为奴,满天下的主子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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