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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  		分卷阅读12  (第1/4页)
    卫了,能第一时间判断出把球传给谁才是最佳选择,从来不会为了自己逞风头而让队伍承担风险。最难能可贵的是,关键时刻该出手时也能果断出手。    沈博今天突飞猛进的命中率,毫无疑问也是因为他,他传球的时机和角度非常精确地引导了投蓝队员的出手方式,高中生做到这个程度已经不仅仅是天赋了。    第二场练习赛没有像第一场那么夸张,不过打完了王哲还是得叫陆有时一声哥。    “卧槽,服了服了。”连打两场比赛一众人都又累又渴,王哲一边嚷嚷一边灌下去了大半瓶水,“我特么和路子从小学就一起打篮球,老李都说我们默契得堪比连体婴,居然还是输给了你。行,你这陆哥我认了。”    陆有时擦了一把汗,他的唇很薄,笑的时候会整齐地露出八颗牙齿,说不出的青春阳光:“是峰哥厉害。”    大个子谦虚地沉默着。    不管峰哥厉不厉害,华兴校队来个超级牛逼的转学生这件事儿没两天就传遍了整个校园。    后来王哲陆哥陆哥地叫了几天,居然整个班都这么叫起来了。    再加上陆有时的外表确实出众,一时间几乎成了华兴的风云人物之一。    校队训练一整个下午一直到晚饭时间。按理说高二了怎么着都该是有晚自习的,不过综艺班一大半都是走读生,只有几个家里实在远的才会选择住校,教室里也就只剩小猫两三只。晚自习什么的,也就成了这几只猫的茶话会。    陆有时结束训练以后,在校队休息室洗了个战斗澡,前后还没花到五分钟。可当他冲回教室时,却连那个人的影子都没抓着。    “诶,陆同学,你这么早就
		
				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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