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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章:裁决叛乱【二合一】 (第3/11页)
连串的惩罚,甚至于到最严厉的地步,连「姬赵」这个姓氏都要剥夺——从此以后,赵弘信这一支,将无法再自称姬赵氏子弟。 从某种角度来说,这比处死更苛刻。 而圈禁,则又一项比处死还要残酷的刑法,通俗地说,就是叫人犯在指定的一个小区域内生活,这个小区域,宽则是一座府邸,但倘若严格,恐怕就只有一间屋子——让一个人,一辈子就呆在一间屋子里不允许外出,且一天十二个时辰受到关押士卒的监视,时时刻刻都生活在监视人员的眼皮底下,这是何等残酷的刑法! 或许庆王弘信会觉得:与其如此,还不如死了痛快。 『……横竖赵五都只有死路一条么。』 躺在巨石上,赵弘润不禁皱了皱眉头。 别看他当初与赵弘信关系不好,但彼此好歹也是兄弟,如果可以的话,赵弘润也想留他一条性命,而不是以「叛乱谋逆」的罪名将赵弘信处死。 更关键的一点是,若是将庆王弘信这个「主犯」处死了,就好比说制定了处置这件事的标准,其余的从犯,就得从「处死」这一项惩罚往下推。 而问题就在于,这次叛乱事件,赵弘润的四哥燕王赵弘疆,以及他的至亲弟弟桓王赵弘宣,皆牵扯其中——无论这两位兄弟是出于什么目的才协助庆王弘信攻打大梁,从本质上来说,他们二人也算是参与了叛乱。 若处死庆王弘信,那么,燕王弘疆与桓王弘宣,就得遭受次一等的惩处,也就是圈禁,以此类推。 想到庆王弘信这个可怜虫这次亦是被人利用,其实赵弘润也想过将板子高高举起、轻轻落下,给个「圈禁若干年」的惩处也就算了。 其实关键,主要还是在于如何定义这次叛乱——倘若将庆王弘信的行为定义为叛乱,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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