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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章 (第1/2页)
“怎么可能?”洛克·格兰特已经彻底混乱了,他完全不理解罗尔斯在说些什么。 “你认为如何才能成为一个优秀的大律师?” “熟悉律法,极佳的口才?”洛克努力使自己的大脑转动起来,可听了罗尔斯刚刚的话就仿佛被人打了一闷棍似的,大脑仍然是迷迷糊糊的。 “熟悉律法可以让你成为法律专家,极佳的口才可以让你成为雄辩家。但这些都只是成为一个大律师的前提。” “前提?” “是的,前提!而要想成为一个优秀的大律师,寻找漏洞的能力才是必不可少的。无论是法律上的漏洞,还是对手语言上的漏洞,更重要的是心灵上的漏洞!” 罗尔斯站了起来,用食指戳了戳自己的心脏。 洛克摸着自己的心脏,喃喃道:“心灵上的漏洞?” “大律师和事务律师各自的工作不同,这一点是因为鲁恩的传统,虽然有很多法律人士支持两者合并,可我却不这么认为。一旦大律师与当事人走的太近,了解的太过深入,就很容易感情用事,被对手找到心灵的漏洞。输与赢,就是一瞬间的事情。” 看着仍然有些迷惑的洛克,罗尔斯皱了皱眉道:“我是如何赢得这场辩护的?” “您是……呃……抱歉先生。”洛克觉得自己好像一只卷毛狒狒。 “我先是让陪审团同情约翰逊先生,然后利用陪审团的压力来使得亨德勒说出与约翰逊先生的协议,最后提及亨德勒因为《谷物法案》被废除,而欠下的那一大笔债务,让他彻底说不出来话。” “亨德勒就是这样被我抓住心灵漏洞,才输掉这起案子的!” 罗尔斯拍拍洛克的肩膀,“你先回去休息吧。我打算休息一个星期,你在这段时间看一看我之前的案例集,然后去治安或者刑事法庭旁听几场。” 第四章 穿越(求收藏求推荐) 阿德里安律师事务所三层,罗尔斯办公室。 罗尔斯侧躺在长沙发上,一只脚翘在一侧沙发扶手上,法庭上发生的一幕幕在脑海中不断回闪。 别看他对洛克·格兰特摆出一副智珠在握的样子,罗尔斯心中清楚他今天差点就翻车了。如果不是他已经成为了序列九“律师”,今天这件案子肯定是要输了。 他原本是想通过话语先让劳尔·亨德勒情绪失控,就如同他刚刚对洛克说得那样,只要情绪失控,就会被善于抓住漏洞的“律师”所利用,那样这件案子就会和之前那半个月所处理的案件一样,快速取胜。 可惜的是,罗尔斯刚刚在引导亨德勒情绪上有所进展,只需要再多说几句话,他的目的就达成了,就被伯顿·切斯特所打断,使他不得不转移问话对象,开始询问自己的当事人—伍德·约翰逊。 无论是前身还是自己,都不喜欢询问自己的当事人,毕竟有些当事人是卷毛狒狒,他们只要在法庭上说错一句话,就会使罗尔斯自己陷入被动。 而且受限于鲁恩王国的法律规定,身为大律师的罗尔斯必须保持客观的态度,只能通过事务律师,来完成情况的搜集,不能直接与当事人接触。 就算接触,也要事务律师的陪同,在开庭前与当事人短暂沟通几分钟。 这点时间完全不够罗尔斯与自己当事人“沟通”,所以他总是通过对另一当事人的“情绪引导”来取得胜利,前身更是被许多人赞扬这一点。 可今天罗尔斯却不得不询问自己的当事人,也幸亏约翰逊先生足够“狡猾”。他很清楚法庭上约翰逊那副老实善良,饱受恶劣主人欺凌的样子,并非是其真实面目,不过是伪装罢了。 “律师”魔药不但给予了他口才、说服方面的非凡能力,能于一定程度上扭曲或引导目标的思维,令人感觉亲切,愿意相信,还给予了他非凡的洞察能力。 虽然没有“观众”那么神奇,可以洞察人的真实想法,但足以感知目标的一些情绪波动,从表情中判断目标是否说谎。 陪审团的那些人本身就不怎么样,一群无所事事还有钱无脑的家伙罢了,加之伍德·约翰逊演技不错,自然轻松骗过陪审团,但瞒不过服食魔药后的他。 但今天差点翻车的原因是伯顿·切斯特打断了他的情绪引导。 根据我的观察,伯顿·切斯特应该只是个普通人,至于为什么能恰好打断我的“引导”,应该只是凭借着多年从事大律师的经验,律师这一职业对经验的要求一向很高。 伯顿律师从事大律师的时间超过二十年,有这样的经验应该是很合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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